近日,宁波海关所属慈溪海关完成宁波关区海关远程视频核查首次试点作业。海关关员与宁波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远程连线,通过高清摄像头实时查看该企业分布在慈溪各乡镇的5个出口食品备案种植场——从农业投入品到作物长势,从土地边界到生产细节,每个种植场平均仅用时25分钟便完成验核,慈溪海关当天便高效完成涉及该公司的6个核查作业单。
为创新核查方式,提高核查效能,降低企业成本,海关总署在部分海关对符合条件的核查作业开展远程视频核查试点(简称海关远程视频核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海关远程视频核查
海关远程视频核查,是指海关核查人员采用远程视频技术实施核查作业的核查方式,一个核查作业可以同时采用远程视频核查和实地核查方式开展。目前,共17个海关试点开展海关远程视频核查,包括:石家庄、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青岛、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拱北、黄埔、南宁、重庆、乌鲁木齐海关。
二、企业适用条件
同意采用远程视频核查方式,能够主动配合海关且具备视频核查条件,并且为非失信企业。
三、情况下企业不能适用
(一)风险类核查事项;
(二)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组织的专项行动涉及的核查作业,或者相关文件或核查指令中已明确须径行核查、联合抽查、实地核查等要求的;
(三)核查中相关作业事项无法以远程视频核查方式完成的;
(四)被核查人在历次远程视频核查作业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调整为实地核查的;
(五)其他经评估认为不适宜采用远程视频核查方式开展的。
五、海关远程视频核查开展流程
(一)事前通知:核查人员提前三天通知企业,确认是否具备开展条件,并告知相关要求;
(二)核查准备:按照要求做好设备调试、资料提交等相关准备工作;
(三)核查开展:核查组采用符合作业条要求的平台或工具开展,出示执法证件并通过位置定位、核对身份信息、授权书等方式核实被核查人及其代表人身份,必要时使用核查单兵设备记录关键节点;
(四)处置及反馈:核查组根据核查情况制作相关文书,并通过电子、邮寄等方式送达被核查人签章。
六、开展远程视频核查过程中,会被调整为实地核查的情况
(一)被核查人无法按要求配合完成远程视频核查作业或者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二)审核资料或视频核查过程中发现被核查人存在较大违法违规风险的;
(三)被核查人对整改要求或核查结果存在较大争议的;
(四)其他不适合实施远程视频核查作业情形的。
七、企业如何用好海关远程视频核查
(一)积极配合核查,不得做出提供虚假材料、拍摄虚假场所货物、故意避开或遮挡镜头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密切关企沟通,通过参加海关培训、咨询海关专家等方式及时了解海关最新政策和要求;
(三)加强信用建设,避免因违规行为影响信用评级和后续监管待遇,并通过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等提升信用等级,享受更多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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