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授权条例,对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引入了更严格的控制措施,旨在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为了与已经用于全氟辛酸(PFOA)的术语保持一致,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附件一中的PFOS条目进行了更新。PFOS现在将被称为“PFOS、其盐类和PFOS盐相关化合物”。委员会大幅收紧了PFOS的无意痕量污染物(UTC)限值:
PFOS及其盐类的限量降至0.025毫克/千克;PFOS相关化合物的限量定为1毫克/千克。允许将PFOS用作非装饰性硬铬(VI)镀层的抑雾剂的特定豁免已被删除。
为了企业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PFOS的新UTC限值将从2025年12月3日起适用。其他变更,包括修订后的术语和取消豁免,将在该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