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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微塑料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商务部WTO/FTA咨询网 扫一扫分享

  欧盟将微塑料广义地定义为五毫米以下的合成聚合物颗粒,这些颗粒是有机的、不溶的、抗降解的。它们可以有意添加到产品中,赋予其良好的特性,也可以在较大的塑料分解时无意中产生。微塑料一旦进入环境,它们就会阻碍食物链,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据估计,海洋中含有约5.25万亿块塑料,每年还有330亿磅塑料进入。

  目前,欧盟还没有全面监管微塑料的法律。有一些单独的倡议和立法规范了这一问题。在最高层面上,欧盟更广泛的零污染行动计划解决了微塑料问题,该计划设定了到2030年将微塑料污染减少30%的目标。在行业层面,作为这些减排工作的一部分,微塑料通过以下方式受到监管:

  一、限制故意添加微塑料的立法

  1.REACH对故意添加的微塑料的限制

  2023年9月2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第2023/2055号条例,禁止销售微塑料本身,以及故意添加微塑料并在使用时释放这些微塑料的产品。该禁令根据环境影响、产品使用必要性和行业缺乏替代品的情况,按产品类别分阶段实施。

  REACH微塑料限制还为微塑料及其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和工业下游用户制定了新的信息和报告要求。例如,自2025年10月17日起,工业场所使用的微塑料供应商必须向专业用户和公众(消费者)提供使用和处置说明,详细说明如何防止微塑料释放到环境中。

  此外,从2026年5月起,在工业场所用作塑料制造原料的颗粒、薄片和粉末形式的微塑料的制造商和工业下游用户将被要求遵守新的年度报告义务。

  2.肥料产品法规

  《欧盟肥料产品法规》(FPR)于2022年7月16日生效。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欧盟化肥的安全营销和使用。为此,FPR还通过确定这些微污染物的成分材料(CMC)限制,承认了微塑料和由含有它们的肥料引起的塑料污染问题。

  法规要求肥料制造商确保欧盟肥料产品中使用的堆肥、消化物或沉淀磷酸盐在以下任何形式的玻璃、金属或塑料中每千克干物质不含超过3克(g/kg)的2毫米以上的宏观杂质,也不得含有超过5克/千克的上述宏观杂质。从2026年7月16日起,塑料的限制将降至2.5克/千克干物质,并将在未来变得更加严格。

  FPR还要求制造商在其质量保证过程中,如果目视检查怀疑存在超过上述限值的塑料等,则拒绝任何给定肥料投入材料的托运。因此,制造商必须确保其员工接受过与输入材料和特征相关的潜在危险特性的培训,以识别危险特性和塑料的存在。

  二、减少意外和无意微塑料释放的立法

  1.更新的城市废水指令

  关于城市污水处理的指令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引入了包括微塑料在内的微污染物的新标准。

新指令将要求从城市废水中去除更多的营养物质和微污染物,特别是来自有毒药品和化妆品的废水。它将引入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入口和出口以及污泥中微塑料的系统监测。成员国必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将上述要求转化为国家法律。

  指令还将首次在水务部门实施“污染者付费”原则,具体方式如下:污染最严重的行业、制药和化妆品将被要求支付至少80%的微污染物去除费用(称为四级处理)。会员国必须在2028年12月31日前为此采取措施。

  2.关于防止塑料颗粒损失的法规提案

  2023年10月16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法规,以解决塑料颗粒(用于制造塑料制品的工业原材料)损失造成的微塑料污染问题。拟议的法规将规定供应链各个阶段的颗粒处理义务,并适用于每年在欧盟处理5吨以上塑料颗粒的所有经济运营商,以及在欧盟境内运输塑料颗粒的欧盟和非欧盟承运人。

  拟议的法规将规定塑料颗粒最佳处理实践、培训和意识计划、强制性认证和自我声明的要求,并规定制定一种统一的方法来估算塑料颗粒损失。该提案最近以66票赞成获得议会环境委员会的批准,并将于2025年底通过,但须经议会和理事会最终批准。

  3.欧7法规提案

  2022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减少欧盟销售的新机动车空气污染的法规提案(欧7法规)。除了对车辆实施更严格的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外,欧7法规还将引入有关制动器和轮胎释放微塑料的要求。

  欧7标准规则将是第一个超越排气管排放监管的全球排放标准,并为制动器的颗粒物排放和轮胎的微塑料排放制定了额外的限制。这些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车辆,包括电动汽车。

  关于欧7监管提案的公众咨询刚刚于2025年5月13日结束,目前预计将于2025年第二季度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