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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PS通报: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产品内/表啶最大残留限量的(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 G/SPS/N/EU/787/Add.1

发布时间:2025-02-17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787/Add.1
2025-02-0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25-02-05如下信息:

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产品内/表啶最大残留限量的(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

第G/SPS/N/EU/787号文件(2024年7月12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58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产品内/表啶最大残留限量的(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119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1198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1198_00_s.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