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口岸办、宁波海关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赋能宁波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对去年12个部门《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跨部门激励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升级。
新措施共计23条,涉及加大培育力度、优化口岸通关服务、丰富物流专属服务、降低综合经营成本、支持“走出去”、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六个方面。以宁波海关“集团式”培育方式为例,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集团内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优先提供信用培育服务,对具有集团式(集约化)管理性质的“1+N”家企业,或产业链供应链式“1+N”家企业组团集约开展认证培育,从而提升集团式企业的子公司和上下游企业的高级认证培育效率,进一步拓展海关信用管理辐射面。
据介绍,新措施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参与部门更多。增加了科技、商务、机场、信保4个领域的措施,激励范围涵盖16个重点领域,具有强大的跨层级、跨领域协同示范效果。二是激励措施更实。23项具体措施实现从“边境”向“边境后”领域延伸、从境内服务向境外服务延伸,更关注贸易、金融、财税等“边境后”环节。同时,在企业出口信保、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纠纷调解等方面推出一批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具体措施。三是激励效果更强。宁波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不仅能享受到国内外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还将享受多个部门给予的更多符合宁波实际、具有宁波特色的制度化激励措施,让守信激励的政策红利覆盖境内到境外国际供应链的全程。截至今年8月底,宁波市有海关高级认证企业127家,1—8月进出口额达1324.94亿元,贡献了宁波市进出口总额的14.2%。(石 鸣 冯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