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持式伞具
手持式伞具根据伞骨结构可分为直骨伞、缩折伞,其中缩折伞就是俗称的折叠伞。根据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一及六,直骨伞建议归入6601.9900,折叠伞建议归入6601.91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均为4%,出口退税率为13%。
近年来广受汉服爱好者喜爱的油纸伞,属于手持式伞具中的直骨伞,同样归入6601.9900。
二、头戴式雨伞
近年来,很多父母为儿童选择头戴式雨伞。头戴式雨伞将伞与帽子结合,由可调节头带与支撑骨架、伞面组合而成,戴于头上,既能解放双手,又能抵御雨淋和日晒。根据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6601.99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4%,出口退税率为13%。
三、伞式帐篷
伞式帐篷主要由一把大伞和一幅围幕构成,围幕可以固定在地上,如通过桩钉固定的钟罩形帐篷,或通过沙袋在其内部压住围幕的帐篷。建议归入6601.10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6%,出口退税率为13%。
四、自动伞、电动伞
自动雨伞是一种通过按压伞柄处按钮,借助内置的弹簧和机械装置实现自动开合的伞具。电动伞则是一种通过内置微型电机和齿轮传动装置实现自动开合的伞具。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电动伞虽配备可充电锂电池、LED灯、蓝牙防丢失功能等,但归类仍以伞具的基本特征为主。因此,该类商品根据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如属折叠伞建议归入6601.9100,直骨伞建议归入6601.99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均为4%,出口退税率为13%。
五、伞的零件及装饰品
常见伞的零件有把柄、伞骨、撑杆、伞杆滑动件、可调整伞面与伞杆角度的装置等。上述商品中伞骨为具体列名商品,应归入6603.20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6%,出口退税率为13%。其他零、附件,建议归入6603.900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均为6%,出口退税率为13%(含濒危野生动物成分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纺织材料制的零件、附件及装饰品,以及任何材料制的罩套、穗缨、伞套及类似品,即使与伞具一同报验,只要未装配在一起,就应分别归入各有关品目。
六、规范申报要素
归类要素:
1.品名;
2.种类或用途,指商品的式样类型和商品的应用领域,例如,可填报“雨伞”“庭院用伞”等;
3.是否手持:需注明手持或非手持。
价格要素:
1.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实际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2.货号,指生产厂商对不同款、不同批次的商品所标记的唯一编号。(刘笑笑 苏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