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
二、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三、设定依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对进口棉花的境外供货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供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管理,对境外供货企业可以实施登记管理。
第六条 为了便利通关,境外供货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海关总署申请登记。
四、实施机构: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五、法定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评审。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评审。
七、结果名称: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编号/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不予登记通知书。
八、结果样本:C+3位国别/地区代码+2位年份+4位流水号/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不予登记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经营资质;
(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具有稳定供货来源,并有相应质量控制体系;
(四)熟悉中国进口棉花检验相关规定。
十二、申请材料:
(一)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二)合法商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公证件原件1份;
(三)组织机构图及经营场所平面图原件1份;
(四)质量控制体系的相关材料原件1份;
(五)质量承诺书原件1份。
十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二)海关总署受理:海关总署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缺少相关资料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求其补充材料。
(三)海关总署审核、决定:海关总署对受理的申请材料组织书面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评审。经审核合格的,对外公告企业名单。经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境外供货企业。
十四、办理形式:邮寄或网上办理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0次。
十六、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十七、通办范围:境外棉花供货企业。
十八、预约办理:否。
十九、网上支付:否。
二十、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二十一、办理地点:
二十二、办理时间:
(一)企业申请时间:24小时;
(二)海关总署审核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除外)。
二十三、咨询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二十四、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