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地区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受暴雨灾害影响,面临保税货物严重损失。黄埔海关第一时间关注因暴雨受灾加工贸易企业情况,主动服务收集企业关于受灾保税货物处置的诉求和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处置申请。本文介绍受灾保税货物认定及正确处置方法。
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向主管海关及时报告情况!
一、受灾保税货物的范围有哪些?
受灾保税货物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出口业务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灭失、短少、损毁等导致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和制品。
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180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来源既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也包括社会层面原因,如军事行动等;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
二、加工贸易企业应如何处置受灾保税货物?
1.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情况
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在运输、存储、加工期间发生灭失、短少、损毁等情事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海关可以视情派员核查取证。
划重点:受灾保税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
2.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处置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是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
对受灾保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是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确定的受灾保税货物价格、其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的税率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核销。
受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件,属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划重点:企业在规定的核销期内报核时,应当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和海关认可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原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处置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加工贸易企业因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产生的受灾保税货物,海关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按照规定予以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后办理核销手续。
上述受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件,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进口许可证件。
4.受灾保税货物内销
受灾保税货物内销,企业按照其加工贸易的原进口料件品名进行申报。
两类特殊商品的处置
(1)涉及关税配额管理的受灾保税货物内销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的,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因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企业如能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配额许可证件,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企业如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配额许可证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涉及加征特别关税的受灾保税货物内销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如失去原使用价值的,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因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受灾保税货物,其对应进口料件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
5.受灾保税货物退运
加工贸易企业因故申请将受灾保税货物退运出境的,海关按照退运的有关规定办理,凭退运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
6.受灾保税货物销毁
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受灾保税货物,由加工贸易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海关凭相关单证、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和处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因处置获得的收入,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三、受灾保税货物处置申请需准备的资料
1.企业关于受灾保税货物的书面报告
2.商务主管部门的签注意见
3.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
Tips
海关提示:受极端天气影响,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场所被破坏、生产活动被迫中断的,可根据实际通过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保税货物存放场所、延长加工贸易手册执行期限或外发加工等方式尽快恢复生产,平稳开展业务,力争早日渡过难关。
四、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颁布,第273号修订)
热点推送
Ho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