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基于(EU)2023/988号法规第27(2)条的企业产品安全门户实用实施指南》,为企业与市场监管机构落实安全商业网关的使用提供操作性指引。该指南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联,旨在配合《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的实施,强化欧盟市场的产品安全监管体系。
企业产品安全门户是产品安全门户(Safety Gate)网站旗下的专用网络平台,其核心功能在于搭建企业与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桥梁。根据GPSR相关条款要求,企业需通过该网关向监管机构报告危险产品信息、产品相关事故,以及为应对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同时,制造商也可借助该平台依据GPSR第9(9)条的规定向消费者发出安全警示。该网关的使用对企业履行法定报告义务具有强制性,是欧盟产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关键执行工具。
指南明确了不同市场主体使用该平台的强制性要求,覆盖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及在线市场平台提供者。制造商若认定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需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通过平台告知监管机构与消费者;针对产品引发的事故,制造商需在知晓情况后无不当延迟地完成报告,非欧盟境内制造商则由其指定的责任人确保报告义务履行。进口商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后发现安全隐患时,需联动制造商落实整改与报告责任,若制造商未采取有效行动,进口商需自行完成相关操作并通过网关报告。分销商若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标签、安全信息等相关要求,需确保监管机构通过该网关及时获取相关违规信息。在线市场平台提供者需将其已知晓的平台内危险产品及引发严重健康安全风险或实际损害的产品事故,通过平台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同步告知相关交易方。指南特别指出,第三方主体不得通过该平台提交相关通知。
欧盟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通过该平台接收来自企业及在线市场平台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专业分析。若确认产品存在危险或不符合GPSR要求,监管机构将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产品,监管机构需通过安全平台快速预警系统进行通报;风险程度较低的产品,监管机构也需向欧盟委员会通报,并可根据情况启动通报程序。
相关主体可通过安全门户网站的指定板块进入企业产品安全门户。经济经营者与在线市场平台提供者需凭借欧盟登录账户(欧盟委员会强制性认证服务)登录,仅能查看自身提交的通知信息;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同样需通过欧盟登录账户访问,且仅能获取提交至本国的相关通知;欧盟委员会作为该网关的管理机构,负责支持企业依据GPSR第9(9)条通过平台向消费者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此外,欧盟还同步发布了针对经济运营商、在线市场平台提供者及国家监管机构的企业产品安全门户使用手册,提供更为详细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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