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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器出口政策及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中国海关强国号

  电暖器全称是电气取暖器(电气空间加热器),是一种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产品,其工作原理是以电发热管为发热元件,通过对空气的加热对流来实现取暖。关于电暖器出口,企业应做到规范申报,并关注进口国家的技术要求和常见质量风险点。下面,我们为您讲解电暖器出口政策及相关知识。

  一、出口规范申报要求

  在进行电暖器等产品出口时,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进行申报。在申报时,需注意按工作原理、材质分别归入不同税号,适用不同的规范申报要求。电暖器的规范申报要求如下:

  1.出口归类:电暖器按照工作方式不同,可以归入涉及税号:85162920(辐射式空间加热器)、85162931(风扇式对流空间加热器)、85162932(充液式对流空间加热器)、85162939(其他对流式空间加热器)、85162990(电气空间加热器)。

  2.规范申报要素:在申报时,企业需提供产品的一系列详细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型号、用途、工作方式等。

电暖器分几种工作方式,商品名称前缀一定要体现具体工作方式,如:风扇式、充液式或其他具体方式。

  二、需符合进口国家技术要求

  不同国家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出口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贸易国的各项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熟知相关检测标准,对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相关进口国的技术要求。

  1.出口欧盟的技术要求:电暖器作为家电产品的一种,出口欧盟时需要做CE认证。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同时,CE认证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电暖器产品CE认证涉及的安全和电磁兼容EMC检测标准有:安全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一般要求及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电磁兼容标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骚扰要求及抗干扰要求)以及电磁兼容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及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等。另外,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源插头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连接用带软线的不可拆线双极扁平插头规范”的要求。

  2.出口北美地区的技术要求:电暖器出口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其中,FCC为强制性认证,UL为非强制性认证。所有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进行FCC认证,FCC认证主要关注产品的电磁兼容EMC指标。电暖器产品FCC认证涉及的电磁兼容标准为47CFR part 15B(针对电子设备的射频干扰辐射和辐射控制的要求)。

  UL认证是美国安全实验室对产品进行的安全认证,适用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等,主要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符合性进行测试和认证。UL认证是进入北美市场的通行证之一,电暖器产品UL认证涉及的标准为UL1278(可移动的挂墙式或吊顶式室内电暖器的安全标准)。

  三、常见质量安全风险点

  由于电暖器是一种能快速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电器,具有功率高、易产生高温等特点,存在触电、烫伤甚至引发火灾等隐患。

  近年来,欧盟地区及美国通报的电暖器常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器具缺少过热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器具在使用中达到过高的温度,可能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非金属材料耐热性不足,可能发生变形或熔化,从而导致带电部件变为易触及,使用者可能遭到电击;电源线和插头等元件的规格无法承受相应的载流要求,可能达到过高的温度,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

  企业应事先了解清楚各项通关要求和国外产品准入要求,做好产品质量把关,并配合海关日常监管和现场查验,这将有助于顺利开展相关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