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家用燃气灶具因其安装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居民安装使用量最多的燃气用具之一。本文将带您详细了解燃气灶具如何挑选,进口燃气灶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什么是燃气灶具
(一)燃气灶具的定义
燃气灶具,在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中的定义为:燃气灶具主要是指含有燃气燃烧器的烹调器具的总称。对于日常消费者经常购买使用的燃气灶来说,其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千瓦。
(二)燃气灶具的分类
(1)按燃气类别可分为人工煤气灶具、天然气灶具、液化石油气灶具。
(2)按灶眼数可分为单眼灶、双眼灶、多眼灶。
(3)按功能可分为燃气灶、燃气烤箱灶、燃气烘烤灶、燃气烤箱、燃气烘烤器、燃气饭锅、气电两用灶具、集成灶、燃气烤炉。
(4)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嵌入式、落地式、组合式、其他形式。
二、进口申报流程
(一)申报路径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页面(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的申报界面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22年版)规定,燃气灶具产品归入73.21,申报商品名称为:燃气灶具;HS编码:7321110000;监管条件6;检验检疫类别:无。按规定填写申报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单据、合同或者销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申报时需列明品名、种类、成分含量、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等。同时,需如实申报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号,在“产品资质”栏中选择“411”,并填写证书号。
(三)标准依据
进口燃气灶具属于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产品应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
(1)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
(2)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三、燃气灶具的准入要求
燃气灶具进口我国需要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燃气灶具属于我国实施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的产品范围,进口前需要获得我国能源效益标签。
四、燃气灶具安全使用提示
燃气灶具作为家用燃气产品,但同时涉及到用气和用电安全,使用时有许多重要的注意事项,一旦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我们需要了解燃气灶具日常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
(1)燃气灶具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铭牌、警示牌和使用说明书,特别要注意使用燃气类别和额定压力。
(2)不应使用产品铭牌上规定外的其他燃气,例如不能将燃气类别为天然气的产品配置到液化石油气等非天然气气源上,不能将天然气类别为12T的产品配置到10T的天然气气源上。
(3)燃气灶具使用过程中,一旦汤汁溢出灶具上,在温度允许的前提下,应及时将点火针、熄火保护金属探针清理干净,不影响再次使用。
(4)使用灶具产品时不宜额外增加“聚能环”等支架类产品。“聚能环”类支架会影响灶具正常燃烧,会导致一氧化碳大量产生,极易引发安全风险。
(5)嵌入式灶具应在灶台上开孔放置,不宜直接作为台式灶使用,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风门挡板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