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通知,更正2023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授权条例(EU)2023/2465,补充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EU) No1308/2013《鸡蛋销售标准》,并废除欧盟委员会条例(EC) No589/2008。主要对(EU)2023/2465第12页附件I的内容更正了第11条第2款第(a)项所指术语。
(1)对鸡蛋的类型进行明确,将鸡蛋根据养殖方式的不同分为:散养鸡蛋、谷仓鸡蛋(散养在鸡舍里的母鸡产的鸡蛋)、笼养蛋鸡产的鸡蛋;
(2)对以上鸡蛋类型的欧盟成员国可能涉及的24种语言版本进行一一对照,以确保术语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