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东欧国家相关法律(翻译仅供参考) > 波黑法律

波黑贸易法规和政策(2024版)

发布时间:2025-03-18 来源: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波黑贸易法规和政策

(文件来源: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gbdqzn/#)

  1.  

  贸易法规和政策

  1.贸易主管部门

  波黑的对外经济和贸易主管部门是波黑对外贸易和经济关系部(简称“外经贸部”,网址:www.mvteo.gov.ba)。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海关法及关税税则、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以及波黑有关新能源、环保及旅游产业的战略规划;开展双边经贸合作;开展国际经贸合作。

  2.贸易法规

表1 波黑贸易法规体系

贸易法规

浏览网址

《波黑对外贸易法》

www.mvteo.gov.ba/Content/Read/zakoni?lang=en

《海关政策法及关税税则》

www.mvteo.gov.ba/attachments/en_Home/Other_pages/Customs_policy_and_tariff/Akti/Zakoni_carina/%D0%95N_57-04.pdf;

www.mvteo.gov.ba/attachments/en_Home/Other_pages/Customs_policy_and_tariff/Akti/Zakoni_carina/EN_58-12.pdf

《自由贸易区法》

www.mvteo.gov.ba/attachments/en_Home/Other_pages/Customs_policy_and_tariff/Akti/Zakoni_carina/EN_99-09.pdf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twprlegs1.fao.org/docs/pdf/bih145405.pdf

《市场调控法》

bihkonk.gov.ba/en/law-on-competition-of-bosnia-and-herzegovina.html

《产品技术要求法》

annt.gov.ba/Agencija/zakonodavstvo/Law_Technical_Requirements_Products_Conformity_Assessment.pdf

《公共采购法》

urz.gov.ba/legislativa/zakoni/Novi_ZJN_BiH_en.pdf

资料来源:中国驻波黑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1.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波黑外经贸部为进口管理机构。波黑对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类商品的进口无限制。但波黑禁止进口损害人体健康或影响环境的商品,如:废弃轮胎、10年以上的车辆等。波黑对武器、弹药、军用设备、动植物药品、麻醉品等特殊商品的进口有严格限制,需向波黑外经贸部申办进口许可证。网址:www.trade.gov/country-commercial-guides/bosnia-and-herzegovina-prohibited-and-restricted-imports

  【出口管理】波黑外贸商会内设的波黑出口促进局为出口管理机构。

  波黑鼓励本国产品出口,除武器、弹药和两用物项外,对出口无限制,但需严格遵守与欧盟及东南欧等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在应用免税优惠待遇等条款上,对使用外来原料在波黑加工后出口到自贸区其他国家的产品要严格遵守产品原产地规则。网址:www.trade.gov/country-commercial-guides/bosnia-and-herzegovina-trade-barriers

  2023年,为防止木材短缺,减轻木制品价格上涨和世界能源市场危机对经济造成的影响,波黑对包括原木、木质颗粒等涉及11个关税代码的部分木材及木制品实行临时出口禁令,有效期至同年7月31日。

  相关禁令网址:ppp.dws.ba/udocs/Odluka20o20privremenoj20zabrani20izvoza20odreC491enih20C5A1umskih20drvnih20sortimenata20402023.pdf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波黑负责进出口食品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部门是外经贸部的国家兽医局(网址:vet.gov.ba/v2/?lang=en)。相关商品进出波黑海关时,应向海关办理报关,海关负责对商品进行抽查。欧盟驻波黑海关办事处负责监管出口到欧盟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动植物产品需提供输出国官方发放的检验检疫证书。入境波黑的特殊产品需具备有关的批件或证明。

  波黑全国设立四大海关关区,分别是:萨拉热窝海关、莫斯塔尔海关、图兹拉海关、巴尼亚卢卡海关。

  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根据《波黑海关法》,波黑外经贸部负责每年公布新的海关关税税则,作为《海关法》的附属文件。在进口关税税则表中分别列出:基本关税、欧盟优惠关税及配额、CEFTA零关税、伊朗协议关税、土耳其协议关税等不同的税率。对外商按投资股份或资产进口的设备,波黑海关免征关税。

  【关税税率】依据关税税则的规定,海关注册税为报关基数的1%。波黑的进口税率为:0%、5%、10%、15%。2023年9月,波黑部长会议宣布暂时中止或降低纺织、鞋类、化学、金属、食品、制图和电气业领域68个HS代码货物的进口关税,直至2024年12月31日。网址:www.sluzbenilist.ba/page/akt/4jFfrI0DxA0=

  根据波黑与中东欧国家签订的《CEFTA自由贸易协议》,波黑对原产地为协议成员国的进口产品给予零关税优惠。根据波黑与欧盟签订的《临时性贸易协议》(“稳定与联系协议的附件”),至2013年波黑完全取消了自欧盟进口的关税。

 


以上法律法律摘自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波黑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请以相关单位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