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欧盟发布G/SPS/N/EU/875号通报,计划修订法规(EU) 2023/1442中涉及使用水杨酸或未经处理木粉/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过渡性措施。该法规草案通过调整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认定关于“未经处理木粉或纤维”授权申请有效的截止日期,对法规 (EU) 2023/1442中的过渡性措施进行了修订。通过此次修订,申请人将获得合理的时间来完成其申请。
该法规草案计划通过和实施的时间为2025年11月。
1、背景
(1)法规基础
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欧盟委员会法规(EU)10/2011规定了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具体规则。该法规的附件I制定了可用于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欧盟物质清单。
2023年7月11日发布的欧盟委员会法规(EU)2023/1442 自2023年8月1日起撤销了对“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FCM编号96)和“水杨酸”(FCM编号121)这两种物质的授权。该法规规定了一项过渡性措施,允许在欧盟委员会法规(EU)2023/1442生效前符合(EU)第10/2011号法规适用规定的塑料材料和制品(若于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可在库存耗尽前继续留在市场上。此外,还规定了一项过渡性措施,允许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1日后使用这些物质制造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投放市场。这些条件包括:必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交授权申请,且欧洲食品安全局必须在2025年2月1日前认定该申请有效。
(2)修订的必要性
目前,针对“水杨酸”授权提交的申请很少且已被欧洲食品安全局于2025年2月1日前认定有效。然而,就某一特定树种来源的“未经处理木粉或纤维”而言,所有申请人均未能提交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其关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用物质申请编制的行政指南认为对其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信息。此外,欧洲食品安全局评估“未经处理木粉和纤维”时所需信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分析测试,但由于这些测试耗时较长,申请人难以按时完成,从而无法满足法规(EU)2023/1442第2条第(3)款中关于欧洲食品安全局须在2025年2月1日前认定申请有效的要求。
鉴于申请人难以及时提交欧洲食品安全局进行风险评估所需的信息,且根据申请描述,在塑料材料和制品中使用“未经处理木粉和纤维”并未立即引发安全性担忧,因此,有必要修改欧洲食品安全局在过渡期内认定申请有效的截止日期,以便为申请人提供合理但有限的时间来完成申请。
2、对法规(EU)2023/1442第2条修订如下:
(1)第3款替换为以下内容:
3. 若满足以下条件,使用水杨酸或特定树种来源的未经处理木粉或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在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a) 已根据法规(EC)1935/2004号第9条的规定,于2024年8月1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了该物质的授权申请;
(b) 该物质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制品及其使用,仅限于申请中所述的预期使用条件;
(c) 根据法规(EC)1935/2004号第9条第(1)款第(b)项向欧洲食品安全局提供的信息中,应包含一份声明,表明该申请符合本款规定。
符合第1子款条件的塑料材料和制品,若欧洲食品安全局已在2026年1月31日前认定第1子款第(a)项所述申请有效,则该材料和制品在该日期之后仍可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2) 第4款替换为以下内容:
“4. 符合第3款规定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首次投放市场,并可在市场上销售,直至申请人撤回申请,或直至欧盟委员会根据法规(EC)1935/2004号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就是否授权使用水杨酸或特定树种来源的未经处理木粉或纤维作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3、对于相关材料申请人有以下注意事项:
及时准备申请材料:尽管修订给予了更多时间,但申请人仍应尽快按照法规要求准备授权申请材料,特别是针对“未经处理木粉或纤维”风险评估所需信息,提前规划分析测试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请。
关注法规动态:密切关注欧盟相关法规的修订进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指导意见,及时调整申请策略和材料内容,确保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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