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071/Add.1
2025-08-29
25-541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25-08-29如下信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血液制品 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该标准:1、修订了适用范围。本标准现仅适用于以单一种畜禽血液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删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挥发性盐基氮在内的理化指标要求;3、删除了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规定;4、增加了产品命名要求,规定产品名称必须明确注明作为原料的畜禽品种。详细修改内容在标准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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