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深圳首个离境退税陆路口岸试点在文锦渡口岸正式启用,为境外旅客尤其是香港旅客办理离境退税业务提供了新选择。此前,深圳已有两个离境退税口岸试点,分别为深圳蛇口邮轮母港、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随着文锦渡口岸离境退税试点的启用,深圳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拥有海陆空全类型离境退税口岸的城市。
目前文锦渡口岸开展离境退税业务已有一段时间,部分旅客仍不太清楚离境退税相关事项,为避免耽误自身行程,这篇推文将带你了解如何办理离境退税!
一、什么是离境退税?
1.离境退税
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2.境外旅客
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是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或回乡证,不接受香港身份证、港澳台护照。
3.退税商店
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退税商店名单可通过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
4.退税物品
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二、办理离境退税业务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2.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3.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4.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5.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我买了东西后要怎么办理离境退税?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需要离境退税的,应当在离境前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向退税商店索取《离境退税申请单》。离境当天携带有效过关证件、所购买退税物品及退税商店开具的《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通过边检及海关查验行李物品后,在文锦渡出境大厅西南角可见到集海关核验、银行退税业务于一体的离境退税办理点,在此办理即可。
(图:文锦渡出境大厅离境退税办理点)
Q2:在离境退税商店购买的所有物品都可以申请离境退税吗?
离境退税不可退税的物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Q3:我能退多少钱?
以离境的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为依据。
退税率: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的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的物品,退税率为8%。
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2%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四、注意事项
1.购物地点
退税商店都有“退税商店”标识,无标识就不是退税商店,非退税商店购物不能退税。
2.购物金额
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需达到500元人民币(不足500元不能退税);
如果一次性购物未达到500元,可以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再购买物品,累计达到500元即可。
3.离境环节
先向海关办理退税物品验核确认手续。
出示退税物品、商品销售发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本人有效通关证件。海关核验后,在《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如果购物人员信息与出境旅客信息不符,不能退税;如果交验物品的名称与申请单所列物品不符,不能退税;如果退税物品数量与申请单所列数量不符,以海关确认的数量为准。
再找退税代理机构办理离境退税。
文锦渡离境口岸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离境旅客需提交本人有效通关证件和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代理机构将《离境退税申请单》与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比对一致后进行退税。
4.特别提醒
享受“即买即退”政策的境外旅客,在出境时同样需要依照上述流程办理海关核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