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双酚A(BPA)禁令(EU)2024/3190,该要求进一步修订塑料法规(EU)10/2011,同时废除(EU)2018/2013,标志着欧盟及成员国对食品接触材料(FCM)中双酚A的全面禁用。该禁令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酚A的禁用要求
1.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用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以及清漆和涂层的制造中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并禁止将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2.禁止使用除BPA外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制造和销售,除非获得授权,且不得残留BPA。
3.BPA的特定豁免。
(二)修订(EU)No 10/2011
1.在第6条“未纳入欧盟清单物质的豁免”中,新增以下内容:作为对第5条的部分豁免,"双酚A"或"BPA"(CAS:80-05-7)和提案定义的其他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只能用于制造符合提案规定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附录II豁免要求)。
2.删除(EU)10/2011附录I表1中,第151号物质BPA和第154号物质BPS(CAS:80-09-1)的条目。
(三)过渡期的规定
1.一次性食品接触制品可以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如果是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水产品或在金属外表面涂上使用双酚A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等特殊产品,可以继续销售至2028年1月20日。
2.重复性食品接触制品可以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直至2029年1月20日销售完库存。但如果是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符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但不符合本条例中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2028年1月20日。
海关提醒
如今欧盟发布禁止双酚A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的决定,标准严于我国和美国等国家。相关生产商和贸易商一方面,要密切关注欧盟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完成库存清理和工艺升级,主动适应新变化;另一方面,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和出口前的标准检测,避免出口产品退运或销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