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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步申报”改革优化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阿拉甬关

  为进一步优化通关模式,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印发2025年第44号公告,决定于5月6日至6月15日在全国11个海关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试点。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全力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那么,此次的改革优化有什么新的变化呢?下面,让我们用问答的形式来帮助大家加深对改革措施的了解吧。

  1.两步申报”改革优化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按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第一阶段,2025年5月6日至11日,试点企业可以向任一试点海关选择“两步申报”新模式申报;第二阶段,5月12日至6月15日,境内收货人信用等级不是失信企业的,可以向任一试点海关选择“两步申报”新模式申报;第三阶段,6月16日起,全国海关全面实施“两步申报”新模式。

  2.两步申报”改革优化后有哪些变化?

  答:(1)整合申报模式。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整合现有进口货物“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及“两步申报”申报界面形成统一的申报入口。企业可分两步在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填报全部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的进口货物可在概要申报后提离,完成全部申报项目填报并被海关接受视为完整申报。超过规定期限完整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2)优化申报项目。企业无需对进口货物是否属于禁限管制、是否依法需要检验或检疫、是否需要缴纳税款进行勾选。在原必填项目基础上,增加“规格型号”“币制”“成交方式”3个必填项目,将“商品编号”的填制要求从6位调整为10位。根据安全准入等监管要求,对部分商品设置并动态调整最低申报项目。

  (3)概要申报支持随附单据上传。在概要申报阶段,支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传检验检疫证书等准入文件及合同、发票等单据。

  (4)概要申报实施税款担保及核扣。企业进口应税货物,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备案税款担保。概要申报环节,海关根据概要申报项目计算并核扣担保额度,完整申报后按照企业申报税额重新核扣担保额度。企业缴清税款后,税款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5)公布“两步申报”负面清单。海关公布并动态调整“两步申报”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企业须填报全部申报项目。企业可以进入“单一窗口”门户网站,下滑找到“您可以在此查询”模块,进入“参数查询”界面,查询“两步申报”新模式负面清单。

  3.“两步申报”改革优化后企业适用范围有变化吗?

  答:没有变化,境内收货人信用等级仍为非失信企业。

  4.“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实施后,原已概要申报的报关单如何完整申报?

  答:5月6日至6月15日试点期间,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综合查询-报关单数据查询”功能查询原概要申报数据,继续完成完整申报。6月16日全面实施后,企业可使用“报关单数据查询”查询数据时,支持查询新老数据,企业查询原概要申报数据可继续完整申报。

  5.企业如何知道哪些“两步申报”报关单快到完整申报规定期限?

  答:完整申报规定期限届满前三日,“单一窗口”将提示企业及时进行完整申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综合查询下“报关数据查询”,查询的报关单不同底色代表不同情况:黄色,代表当前日期距离完整申报规定期限不足3天;浅粉色,代表已超出完整申报规定期限。

 

 

 

 

  6.“两步申报”新模式下企业客户端需要进行系统改造吗?

  答:“单一窗口”会于试点前发布预录入系统客户端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变更情况,企业按程序完成相关改造。“两步申报”新模式报关单对企接口文档,企业可以进入“单一窗口”门户网站,点击“开放平台”导航,进入“开放平台”版块,点击“接口文档”选择“货物申报”即可查看“两步申报”新模式报关单对企接口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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