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补遗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19-08-30如下信息:
具体执行木质包装材料的具体官方检验的规则,当存在不合规现象时,将通报收缴某些货物及采取某些措施
该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评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SPS/EEC/19_4807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X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 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补遗通报发布日后60天及或(年/月/日):2019年9月30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X ]国家通报机构,[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Commission(欧委会)DGHealthandFoodSafety(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UnitD2-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Relations(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Tel:+(322)2954263Fax:+(322)2998090E-mail: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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