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鳖具有较大的食用及药用价值,是我国传统食疗滋补佳品。近年来,国外市场对中华鳖的需求量不断增长,那么想将中华鳖销往海外,该如何办理海关手续呢?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中华鳖?
中华鳖,又名水鱼、甲鱼、团鱼,龟鳖目鳖科动物,是常见的规模养殖食用爬行类动物。海关税则编号为:0106202029。
二、出口中华鳖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中华鳖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海关对出境中华鳖养殖场、中转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一)注册申请条件
出口中华鳖养殖场、中转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周边和场内卫生环境良好,无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和水产品加工厂,场区布局合理,分区科学,有明确的标识。
2. 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海关出具的有效水质监测或者检测报告。
3. 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饲料和药物存放等设施、设备和材料。
4. 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饲料和药物存放及使用、废弃物和废水处理、人员管理、引进水生动物等专项管理制度。
5. 具有与外部环境隔离或者限制无关人员和动物自由进出的设施,如隔离墙、网、栅栏等。养殖场养殖水面应当具备一定规模,一般水泥池养殖面积不少于20亩,土池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养殖场具有独立的引进水生动物的隔离池,各养殖池具有独立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养殖场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分设。配备有养殖、防疫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6. 中转场的场区面积、中转能力应当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二)注册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可通过“互联网+海关”(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行政审批—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设立申请提出申请。“注册登记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申请所需材料:
1. 注册登记申请表;
2. 养殖许可证(不适用中转场);
3. 废弃物、废水处理程序说明材料。
三、疫病监测与安全风险监控
海关对出口中华鳖定期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安全风险监控。以2021年为例,出口中华鳖安全风险监控共涉及8类32种风险物质,其中重点监控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等共7种;动物疫病监测项目为蛙病毒属病毒感染。出口中华鳖须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予以放行,进入国外市场,满足广大食客需求。
四、出口中华鳖通关流程
(一)出口申报
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中华鳖出口前7天向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海关申报出口。
申请流程: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货物申报,上传贸易合同、装箱单、供货说明、发票等必要凭证。
(二)检验检疫
属地海关受理出口申报后,应当查验注册登记养殖场或中转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根据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企业分类管理等情况,对出口中华鳖进行检验检疫。
实施检验检疫主要依据包括:
1. 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强制性标准;
2. 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3. 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
4. 贸易合同或者信用证中注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三)检疫出证及处理
1.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对装载容器或者运输工具加施封识,并按照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要求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准予出口;
2.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书”,不予出口,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
五、企业主体责任
取得注册登记的出口中华鳖养殖场、中转场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自检自控体系,并对其出口水生动物的安全卫生质量负责。
(一)建立完善的养殖生产和中转包装记录档案,如实填写“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检验检疫监管手册”,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水质监测、水生动物的引进、疫病发生、药物和饲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以及每批中华鳖的投苗、转池/塘、网箱分流、用药、用料、出场等情况,并存档备查。
(二)养殖、捕捞器具等应当定期消毒。运载中华鳖的容器、用水、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得存放、使用我国和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对允许使用的药物,遵守药物使用和停药期的规定。
(四)出口中华鳖饲用饲料应当符合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要求,鲜活饵料不得来自水生动物疫区或者污染水域,且须经海关认可的方法进行检疫处理,不得含有我国和进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
(五)发生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需要通报或者农业农村部规定需要上报的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时,应当立即启动有关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控制和预防措施并按照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