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贸资讯 > 预警信息

欧盟出台植物保护产品安全剂和增效剂新法规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宁波海关

        2024年5月30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植物保护产品中安全剂和增效剂审查的新法规(EU)2024/1487。该法规基于欧盟植物保护产品登记法规(EC)1107/2009,规定了植物保护产品中安全剂和增效剂审批所需数据要求,并建立了对市场上已有的安全剂和增效剂逐步审查的工作计划,填补了欧盟对植物保护产品中安全剂和增效剂的监管空白,并已于6月20日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包括:

        (1)批准要求:作为植物保护产品中提高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辅助物质或混合物,该法规规定,安全剂和增效剂其批准要求与活性货物基本一致,即需满足法规(EC)1107/2009规定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批准标准和一般审批程序。

        (2)数据要求:安全剂和增效剂的批准与活性物质的批准具有相似的数据要求,除要遵守法规(EC)1107/2009规定的数据要求,还要在此基础上提交额外补充数据,特别是能证明安全剂和增效剂功效的相关数据。新法规附件III对额外数据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有关预期用途、益处和初步测试结果的信息,包括温室和田间研究。

        (3)渐进审查计划:新法规为逐步审查市场上已有的安全剂和增效剂制定了一个结构化计划。现有安全剂和增效剂的清单将予以公布,利益相关者有机会通知其他物质列入清单。同时鼓励联合申请,以减少重复测试,促进数据共享,从而提高审查过程的效率和协作性。

        (4)评估和受理:评估程序要求申请必须及时、完整提交,并包含相关费用。报告员成员国将评估申请的可受理性,并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协调工作,以确保科学评估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5)保密和数据保护: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该条例包括强有力的数据保护和保密措施。这些措施符合(EC)1107/2009法规,确保敏感信息得到保护,同时保持审查过程的透明度。

        (6)尽量减少动物试验:鼓励申请人尽可能使用替代试验方法。该条例要求申请人向欧洲食品安全局通报所使用的任何替代方法,并详细说明使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欧盟新法规的发布标志着欧盟在植物保护产品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加强植物保护产品安全性和透明度,提升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保护,同时也为我国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设置了门槛。对此,海关提醒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研究该新法规,熟悉掌握相关数据要求和具体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欧盟植物保护产品中活性物质、安全剂和增效剂等的批准状态,对照进口国要求做好成分检测、是否已完成登记批准授权排查,对未完成的,要及时提交审查申请,避免相关产品出口贸易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