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715/Add.1
2024-10-0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10-09如下信息: 某些产品内/表的敌草胺、哒螨灵和吡螨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委员会2024年10月7日第2024/2609号法规通过了G/SPS/N/EU/715(2024年2月1日)中通报的提案,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396/2005号法规(EC)附件II中关于某些产品内/表的敌草胺、哒螨灵和吡螨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该法规自2025年4月28日起适用。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67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677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6677_00_s.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 +(32 2) 295 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