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贸易法规和政策
(文件来源: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gbdqzn/#)
贸易法规和政策
1.贸易主管部门
波兰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发展与技术部。其与贸易相关的职能包括:制定与外国经济合作的目标;根据欧盟与第三国贸易政策的规定,特别是在欧盟共同商业政策框架下,与国际经济组织开展合作;促进波兰经济发展,包括支持出口和对外投资、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控制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商品、技术和服务的贸易;管理商品和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事宜。此外,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等也承担与贸易政策有关的职能。
2.贸易法规体系
波兰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法规及指南请见网站:https://www.biznes.gov.pl/pl/portal/0614
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2004年5月1日波兰成为欧盟成员国后,与欧盟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遵循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原则。波兰与非欧盟国家(第三国)贸易适用欧盟共同政策措施和手段,如共同贸易、共同关税表等。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国际贸易协议直接适用于波兰。波兰政府主要负责发放进出口许可,以及因经济以外的原因,如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规定进出口的限制(根据成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第36条)。
相关法规可查询:https://eur-lex.europa.eu/summary/chapter/07.html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波兰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要求,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具体操作指南请见波兰政府相关网页:https://www.biznes.gov.pl/pl/opisy-procedur/-/proc/1522
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波兰海关法体系由直接适用的欧盟法律和本国的《海关法》及其配套法规构成。波兰适用欧盟共同体海关税制。税率表包括协议税率,适用于WTO成员或与共同体签订最惠国协议的国家。部分产品(主要是食品)在税率表中采用自主关税,不受最惠国待遇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约束。每种产品的税率各不相同,主要取决于产品种类和价值、货物原产国及额外的市场保护措施(如反倾销税)。可使用波兰国家税务总局平台提供的综合关税信息系统(ISZTAR)计算特定商品的关税金额,网址为https://ext-isztar4.mf.gov.pl/taryfa_celna/Calculate?l。
以上法律法律摘自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请以相关单位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