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关指南 > 税费业务 > 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征收

进口香水及花露水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香水及花露水富含香气,能起到愉悦精神、美化生活的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对香水及花露水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关产业生产技术日臻成熟,国内外各种品牌风格、类型多样。企业如开展相关进口业务,须提前了解香水及花露水的海关归类、规范申报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商品知识介绍

  香水是将香精溶于乙醇的制品,通常喷洒于衣服、手帕及发际等部位,能使人体拥有持久且悦人的气味。香水中香精含量较高,通常为15%—25%,酒精浓度为75%—85%。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加入微量的色素、抗氧化剂、杀菌剂、甘油等添加剂,通过调配香精的技术与艺术,配制出不同类型的香水。

  花露水主要用作夏季防治蚊虫叮咬,有杀菌、消毒、止痒等功效。花露水以乙醇、蒸馏水和香精为主体,辅以少量的水溶性颜料,颜色以湖蓝、绿、淡黄为主。香精用量较低,一般在2%—5%之间。

  二、香水及花露水的归类指引

  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香水通常由精油、花浸膏、净油或合成芳香物质的混合物溶于高浓度的醇中构成的。它们通常与淡香助料及定香剂或稳定剂混合组成。花露水,例如,薰衣草水、古龙香水(切勿与品目33.01的精油水馏液及水溶液相混淆),通常其醇溶液的浓度及所含精油等的比例均比上述的香水为低。”

  主要用于使人体散发香气的液态、膏状或固态(包括条状)的香水及花露水应归入品目33.03项下。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香水及花露水应归入商品编号33030000.10项下,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香水及花露水应归入商品编号33030000.20项下。需要注意的是人体除臭、室内散香除臭等产品应归入品目33.07项下。

  三、香水及花露水的进口税率

  商品编号33030000.10项下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香水及花露水进口最惠国税率3%,增值税13%,消费税15%【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以上】;商品编号33030000.20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香水及花露水进口最惠国税率3%,增值税13%,消费税15%【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以上】。

  四、进口香水及花露水规范申报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申报

  根据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税号3303.0000香水及花露水的规范申报要素为:

  1. 品名;

  2. 包装规格;

  3.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规范申报示例如下:

  例一:申报品名为“法国娇兰小黑裙浓香水”。

  规格型号栏申报:100毫升/瓶,GUERLAIN。

  例二:申报品名为“强生清凉植萃婴儿花露水”。

  规格型号栏申报:125毫升/支,强生。

  (二)准确申报第一法定数量

  企业是否准确申报香水及花露水的第一法定数量,直接影响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需征收15%消费税。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规定,税号3303.0000项下的香水及花露水应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并对净含量做出了明确“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

  海关提醒:

  由于大部分香水中乙醇含量在75%—85%之间,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实施指南,其属于危险化学品。近年来,国内外由于香水生产、储存、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因此,在进口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香水时,还应符合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