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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G/SPS/N/CHN/1215

发布时间:2023-05-3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215

分发日期:2021-04-13

(21-304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英文

 

 

                                   

                                      

 

1.

通报成员: 中国

适用时,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

3.

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CS)): 食品添加剂 乳酸链球菌素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X ]所有贸易伙伴,或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

中文

6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_2630_00_x.pdf

6.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以酵母抽提物或其他含氮物质为主要原料,经乳酸乳球菌发酵后提取而制得的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规定了乳酸链球菌素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

目标与理由: [ X ]食品安全,[ ]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X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JECFA(2013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 X ]

如不符,请尽量说明与国际标准不符之处与原因: 在本标准中,与JECFA相比,增加了总平板计数。这些变化是在对中国产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也是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 ]通报日后6个月,及/(年月日)待定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 : 2021612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 ,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8610)57954645/57954642E-mail:sps@customs.gov.cn

13.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8610)57954645/57954642E-mail:sps@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