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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的技术要求 G/SPS/N/CHN/1159/Add.2

发布时间:2023-03-15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159/Add.2

分发日期:2021-11-17

(21-866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英文

  

 

 

补遗

 

应中国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21-11-15如下信息:

 

 

 

根据 2021年3月8日通报的G/SPS/N/CHN/1159/Add.1文件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修改了第4章车间和设备,本补遗修订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的技术要求。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715000x.pd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X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 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X ]补遗通报发布日后60天及或(年/月/日)2022年1月16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8610)57954645/57954642E-mail:spscustoms.gov.cn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8610)57954645/57954642E-mail:spscustoms.gov.cn